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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贴:导师在学生的论文前署名是什么好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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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11-24 14:54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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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导师在学生的论文前署名是什么好事?
  闻惠
  广州体育学院院长、博士生导师许永刚教授与硕士研究生王恒同联名发表的
论文被揭存在抄袭问题之后,许院长对记者称这篇论文自己没有参与写作,是王
恒同先斩后奏挂了他的名字。同时又说:“这是个好事情,应该去支持”。
  想了两天,硬没想明白导师在学生的论文前挂名是个什么好事。
  写作是一种劳动,论文是劳动的成果。谁署名,谁就有收益(不只是经济收
益,也有社会收益),不劳而获,利用某种权势或优势地位占取他人劳动成果,
在字典里叫巧取豪夺,与黄世仁霸占杨白劳的女儿无异,怎么能是好事呢?当然,
对许院长自己或许是好事吧。但也不全是,因为这会使许院长与强盗小偷儿并为
一列,有损许院长形象。而对学生绝对不是什么好事。有人说文章如同自己的孩
子,呕心沥血培育出来的孩子谁愿意姓别人的姓呢?(偷来的孩子除外)按许院
长的说法,论文挂了导师的名就可以省掉几百元版面费。节约是好事,但也要看
怎么节约。不是导师写的文章,用导师的名字节约版面费,这是什么品行,学校
是育人的场所,把这种钻营的行为称为好事,亏许院长说得出口。也许是搞笑吧。
  另外,许院长是学院最高行政长官,又是院刊的副主编。对版面费这种东西
是有决策权的,这种版面费收得合法吗?交钱发论文,这是什么论文?与卖脚气
水的广告何异?广州体院尤其是许院长本人,需要好好学学“八荣八耻”啦。
(XYS200611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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