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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本站论坛规则的补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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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1-30 18:10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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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这个贴子最后由周华在 2004/12/07 07:05pm 第 2 次编辑]

论坛发贴及奖惩规则
一、适宜发表的内容
1、学术、学位论文、项目报告;
2、规划、工程、咨询项目经验总结;
3、设计、计算、实验方案、说明、图纸;
4、专业软件使用技巧和心得;
5、其他相关文章(如专业新闻、学术动态的介绍,但不得含广告成分);
6、求助贴和讨论贴;
二、发贴注意事项
1、不要在各专业板块发表与专业无关的帖子(除在灌水区灌水以外)。
2、文章尽量用RAR、ZIP压缩格式以附件形式发表。
3、除灌水版块以外,其他版不欢迎灌水贴,灌水贴在本版的定义是:正文字数在10以下且无实质性内容的帖子。
4、每个版面的寻找资料帖子内发帖子寻求帮助资料,不要发只写“请问谁有…”之类的简单帖子,否则视为灌水贴处理。
5、讨论贴提出问题后,要首先谈谈自己对问题的看法,不要发只写“请大家谈谈对…的看法”之类的简单帖子,否则视为灌水贴处理。
6、尊重原创作者,转贴请注明原创作者和出处,确实不清楚原创作者和出处的请注明“作者、出处不详”。
7、原创作品请在话题选择中注明“[原创]”。
8、凡发表转贴时,请先搜索以前的帖子,避免重复发贴。
9、本版拒绝“好”、“顶”、“十分有用”等无意义的回贴,视为灌水贴处理。
10、附件请分卷压缩放在同一个帖子中。
三、精品贴评选及奖励规则
1、奖励主要是以评精品贴为主,获得精品贴的作者均可以获得30元的奖励(由系统自动增加),评选分斑竹评和网友参评两种。除斑竹评的精品贴以外,其余帖子由网友参评,评选比例见2、3点。
2、凡原创并且技术性较强的文章均可以评为精品贴,由作者自荐或其他网友推荐。原创精品贴的数量不作限制。
3、如果转贴的文章内容有重要参考价值也可以被评为精品贴。
4、叙述完整的专业原创贴一律评为精品贴。
5、热心帮助网友(如回复求助贴且回复可行)的,威望+1(不作限制,视回复的质量和数量由斑竹确定)。
6、原创作品获3个精品贴以上的,威望+1。
7、转贴作品获5个精品贴以上的,威望+1。
四、处罚规则
1、以转贴冒充原创的帖子一律取消精品贴资格。
2、违反“发贴注意事项”里1、2、4、5、6点的,第一次斑竹会发短信息提醒并移至回收站,第二次以后一律删除。
3、对于多次违反1、2点的会员,斑竹会提请坛主对其处以罚款、降威望乃至封ID、IP地址的处罚。
4、连续发重复帖子的,将删除所发帖子,同时降低积分、金钱和魅力。
5、重复发广告帖子的将被禁止发言。
6、发放违法信息帖子的将酌情采取禁止发言、删除ID和禁止IP等不同的处罚措施。
[DISABLELBCODE]
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11-30 18:11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
对本站论坛规则的补充

[这个贴子最后由周华在 2004/12/07 06:49pm 第 1 次编辑]

如何成为版主?
  论坛的版主是自愿申请的,版主应该诚实守信、乐于助人,同时还要熟悉版块相关的专业内容,在网友中有良好的口碑。如果你确认已经达到上面几点,并希望担任本站的版主,可以与站长联系。
附:版主申请基本要求
一、组成:
站长:负责论坛的定位、宣传、版主任命和日常管理。
版主:分论坛管理员,负责规划、管理、维护分论坛。
副版主:版主助理员,协助版主管理本版区内容。

二、工作范围:
1、删除违反论坛法规规定的文章;
2、加优秀文章入精华区;
3、推荐其他会员为版主。
三、版主申请基本要求
1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;
2、有充裕的上网时间;
3、对所负责分论坛的专业内容比较熟悉,对分论坛的定位和发展有比较成熟的想法;
4、在网友中有比较好的信誉。

[DISABLELBCODE]
发表于 2004-12-7 18:24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
对本站论坛规则的补充

[这个贴子最后由周华在 2004/12/07 07:00pm 第 1 次编辑]

开设新的分论坛的基本要求:
本站论坛为流体力学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网上交流平台,开设的新论坛需要满足下列要求:
1、新论坛必须以流体力学及相关学科的某个专业领域为中心内容;
2、新论坛必须有能够吸引人的内容(以发贴量和访问率评估)。
申请开设新论坛的程序如下:
1、由网友或合作单位向站长提出建议。在建议中需要陈述开设新论坛的理由。
2、站长在版主交流区向现任各位版主征求意见。
3、板块开出后,以3个月为试验期。在试验期内,如果访问量、发贴量达到一定数量则转为正式论坛;如果不能达到要求,则将论坛内容并入其他论坛。

发表于 2004-12-7 19:03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
对本站论坛规则的补充

以上规则是在水寿松提供的建议稿基础上修改而成,原来发表在“版主交流区”中。现在为了方便各位网友尽快熟悉我们论坛,特转移到公共交流区中。如果规则中有不合适的地方,请各位跟贴提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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